本招标项目营口空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明湖·壹号院A/C/D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已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 关于《营口空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明湖·壹号院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备案证明营行审备(2025)131号、关于《营口空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明湖·壹号院C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备案证明营行审备(2024)47号、关于《营口空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明湖·壹号院D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备案证明营行审备(2024)4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营口空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为进一步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保证了潜在投标人足够的知情权和建议权,从源头上遏制如招标文件设置排他性条款等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招标投标活动顺利开展。根据《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营政发【2024】6号)文件要求,现对营口空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明湖·壹号院A/C/D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意见及依据,并留下具体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1.提出意见和建议,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如实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3.公示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17:00。 4.有关意见,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5年9月16日17:00前反馈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lnjbgs2001@126.com,并电话告知。 5.联系电话:0417-6127555 营口空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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