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智能化工程,已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营口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项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的批复》国质检财函[2011]4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北大街与安定北路交汇处。
2.2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10888.27㎡;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主楼十二层,地下一层。
2.3合同估算价为 83万元。
2.4招标范围: 综合布线、安保监控、会议室设施 、有线电视、公告指引系统 。
2.5工期:2014年 12 月 25日开工, 2015 年 3 月 25 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参加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投标人还需具有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证(IC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7日至2014年12月1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应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上述证件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营口市公安边防支队东临)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元。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7日至2014年12月1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16:00 时,在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营口市公安边防支队东临)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军分区南行1000米)。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营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 址: 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8号
联 系 人: 刘向阳
电 话: 0417-2843167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 系 人: 董丽
电 话: 0417-3827055
传 真: 0417-382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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