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营口市公安局委托,对营口市公安局建丰、胜利、渔市、清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建设单位:营口市公安局。
3、建设地点:营口市内。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总投资2108.96万元。
5、招标范围:土建、装饰、采暖、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及消防预埋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注:包括但不限于图纸给定的全部内容及业主要求的关于项目的相关事宜。
6、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①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②投标人还须具有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同时满足以上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预审申请人对本项目感兴趣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建筑工程)及IC卡、 被授权人劳动合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4年11月25日至2014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进行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换。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2月5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0、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11、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市公安局
地 址:营口市
联 系 人: 高主任
联系电话:1304078833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邮 编:115002
联 系 人:张丽丽、王萍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2/3355095
传 真:0417-2622088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