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800-036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辽宁国际贸易洽谈会营口展区设计及搭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现对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及条件进行更正,原付款方式及条件:由合同签订之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中标单位材料到厂家库房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材料到达厂家库房后,中标人需将到货明细及实际照片发至招标人,经招标人确定后属实后支付进度款),布展完毕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项目撤厂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无息支付。(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更正为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现场布展完成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活动结束项目撤厂后30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2日08时4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加密的电子版备份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lnhrcxmgl@163.com)邮箱,并备注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文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场外按时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60分钟。二次报价时限30分钟。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不见面开标准备。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供应商应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解密时间应在60分钟内完成。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的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二次报价。
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商务局(营口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营口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地 址:营口市新联大街东1号
联系方式:0417-29988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浩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体育场南街30号西楼206室
联系方式:0417-2861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先生
电 话:0417-286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