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营口市主城区及沿海产业基地绿化养护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2025年营口市主城区及沿海产业基地绿化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00-03498 项目名称:2025年营口市主城区及沿海产业基地绿化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20,945,572.43元,其中001包:5,428,783.25元;002包:4,858,485.73元;003包:10,658,303.45 元。 最高限价:20,945,572.43元,其中001包:5,428,783.25元;002包:4,858,485.73元;003包:10,658,303.45 元。 采购需求:2025年营口市主城区及沿海产业基地绿化养护项目,养护标准为一级养护和二级养护。其中: 001包主城区绿化养护总面积为:1082911.36㎡,分为一级养护和二级养护,养护标准:1、一级养护,养护期一年,养护面积:466430.99㎡,养护范围:1街1路、广场游园及口袋公园等; 2、二级养护,养护期为一年,养护面积:616480.37㎡,养护范围:12街10路、民兴河及市府路以西72条街路(原区管街路)等。 3、养护内容为树木、绿地花卉地被等养护范围内的中耕施肥、松土除草、修剪树枝、病虫害防治、树桩绑扎、加土扶正、清除枯枝、病枝、春灌、冬灌、浇水排水、冬季防寒、涂白、积雪清除、补植、移植、绿地花卉缺失补植、清理现场、垃圾清运等工作。 4、涉及的广场、道路、绿地的保洁等。 5、每年6至8月为植物生长旺季,雨后7日内至少完成一次修剪(植被生长规定高度不得超过原有植被250px),同时将造型树、绿篱、花地、草坪等植被内杂草拔除。 002包主城区绿化养护总面积为:1018167.75㎡,分为一级养护和二级养护,养护标准:1、一级养护,养护期一年,养护面积:327036.40㎡,养护范围:1街1路、广场游园及口袋公园等; 2、二级养护,养护期一年,养护面积:691131.35㎡,养护范围:14街16路、民兴河、市府路以东139条街路(原区管街路)及立交桥下等。 3.养护内容为树木、绿地花卉地被等养护范围内的中耕施肥、松土除草、修剪树枝、病虫害防治、树桩绑扎、加土扶正、清除枯枝、病枝、春灌、冬灌、浇水排水、冬季防寒、涂白、积雪清除、补植、移植、绿地花卉缺失补植、清理现场、垃圾清运等工作。 4、涉及的广场、道路、绿地的保洁等。 5、每年6至8月为植物生长旺季,雨后7日内至少完成一次修剪(植被生长规定高度不得超过原有植被250px),同时将造型树、绿篱、花地、草坪等植被内杂草拔除。 003包沿海产业基地养护总面积为:2328994.72㎡,分为一级养护和二级养护,养护标准:1、一级养护,养护期一年,养护面积:1276213.96㎡,养护范围:A、D公园、灵湖公园(海螺餐厅以东、澄湖东路以西杨帆路两侧绿化带)、民生路(新联大街-新海大街)路岛新联大街(民生路-澄湖西路)道路两侧等; 2、二级养护,养护期为一年,养护面积:1052780.76㎡,养护范围:新海大街(明渠河道治理工程)两侧党校附近、育秀路道路两侧(新建东-新港大街)、兰旗大街(机场路)等。 3、养护内容为树木、绿地花卉地被等养护范围内的中耕施肥、松土除草、修剪树枝、病虫害防治、树桩绑扎、加土扶正、清除枯枝、病枝、春灌、冬灌、浇水排水、冬季防寒、涂白、积雪清除、补植、移植、绿地花卉缺失补植、清理现场、垃圾清运等工作。 4、涉及的广场、道路、绿地的保洁等。 5、每年6至8月为植物生长旺季,雨后7日内至少完成一次修剪(植被生长规定高度不得超过原有植被250px),同时将造型树、绿篱、花地、草坪等植被内杂草拔除。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后,中标人的服务满足采购需求,在财政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最长续签合同时限不得超过2年(具体情况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8月14日16时00分至2025年8月2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9月3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在开标时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文件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投标人可以兼投兼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跃进街道东风路1号 联系方式:0417-2876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槐花园北门市 联系方式:0417-2668088 邮箱地址:lnjr2017@126.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东昌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8913900000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先生 电 话:0417-26680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