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口市人民政府批准,营口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单位:㎡、元/㎡、万元 土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格 | 竞买保 证金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 | 2025-1-1号 | 体育路东侧、410路南侧(原游泳馆) | 2325.89 | 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兼容商业用地(0901)) | 不大于1.72 | 详见挂牌文件 | 商业用地:40年;社会停车场用地:50年 | 2023 | 470.5276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 三、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首先须自行到营口信达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办理VPN(地址:金牛山大街西133号,联系电话:15141711654)。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挂牌出让文件》届时在网上发布(http://www.ykgtjy.com/)。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26日9时至2025年8月26日11时,到营口市土地储备中心办理网上挂牌交易有关事项,逾期不再受理。 六、挂牌出让时间 1、申请人办结网上挂牌交易有关事项后,可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营口市土地储备中心网站中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下载取得《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16时,逾期不再受理。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公告期限为:2025年7月26日9时至2025年8月14日16时。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25年8月15日9时至2025年8月29日10时。 七、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期挂牌出让宗地带方案出让(平面规划图及效果图附后),不得分期建设。 3、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及市土地储备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4、本期挂牌出让宗地公告挂牌出让时,用地意向人应先自行赴现场查看意向地块,并在认可地块现状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后方可决定是否参与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竞买,市土地储备中心对竞买资格审查时,竞买人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书。失信被执行人参与竞买并竞得土地的,取消竞得资格,占成交价款20%的定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其他相关责任。 5、本期挂牌出让宗地“净地”交付责任主体为市城建中心,地块达到“净地”条件后,净地交付责任主体应及时函告市自然资源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公告挂牌出让。地块占用的营口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用地,由市国资委负责督促营口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申请注销原划拨土地登记和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号:营口国用(2008)第210114号),交回土地使用权。 6、竞得人须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详见《挂牌文件》),到营口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7、竞得人与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无不可抗力影响无故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者,出让人有权从竞得人已交保证金中扣除成交价款20%的定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宗地另行出让,若另行出让的价格低于本次出让成交价款的,原竞得人还须补交实际差额,并赔偿因违约造成出让人的其他损失。 8、挂牌事项如有变更及补充,以补充公告为准。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网站(http:/www.ykgtjy.com/)或电话咨询。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417-2877930 联系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 联 系 人:孙清泉 联系电话:0417-2882303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 营口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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