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采购盖州市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方案编制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81-00625
项目名称:采购盖州市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方案编制单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51000
最高限价(元):851000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及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1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1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盖州分中心(营口盖州市市府路西段盖州市财政局1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仔细阅读辽财采函【2021】363号规定,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 2、报价解密:供应商应通过腾讯会议参加开标会议,应在开标时间截止之前进入腾讯会议,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非供应商自身原因除外),因此造成的结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间及二次报价环节均为30分钟,为提高效率,请投标人尽量在短时间内完成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3、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辽财采函【2021】363号) 注: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电子版备份文件发送到代理机构的邮箱(414055374@qq.com)并备注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文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供应商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供应商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盖州市水利局
地 址:盖州市市府大街2号
联系方式:0417-7689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瀛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文华路23号6#-M-1门市
联系方式:17741315899
邮箱地址:414055374@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抚示范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瀛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4713700001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思佳
电 话:17741315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