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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程监测检测服务


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程监测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对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程监测检测服务(招标编号:LNJY2025001-00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程监测检测服务

二、招标内容与范围:

二包: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程监测检测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和整理、工程监测检测服务编制及实施、成果报告编制及提交审核、报告内容修改及复核、资料归档、过程技术咨询及根据招标人对本项目的要求所进行的其他监测检测工作。所编制的成果报告须符合法规及规范要求

 

三、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资金,已落实。估算价:二包:128万元。

五、服务期限二包:合同签订后,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六、投标资格要求

二包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具备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量测乙级及以上);

4、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认证证书;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打印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5年04月1017:00起至2025年04月1717:00止。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传投标文件。

3.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4.开标网址: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CA 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富强里学府园A4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0417-214606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甲11号

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0417-2829979

电子信箱:jy2829979@163.com

来源:      时间:2025-04-10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