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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财政局2025-2026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保险项目项目JH25-210800-00607(YKSGZC202501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营口市财政局2025-2026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保险项目

JH25-210800-00607(YKSGZC2025013)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5-210800-00607

  项目名称:营口市财政局2025-2026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保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2025-2026年市本级机关单位公务车辆保险招标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站前区营口市站前区东风路2号

中标(成交)金额:0.5(%)

评审总得分:93.8(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营口市2025-2026年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保险招标

供应商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东24-甲200号、201号、203-208号(中天大厦13层)

中标(成交)金额:0.5(%)

评审总得分:92.7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2025-2026年市本级机关单位公务车辆保险招标

服务类

名称: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C18040102财产保险服务)服务范围:对市本级机关单位公务用车车辆保险服务(包含交强险、商业险)供应商进行采购。 性质 保项 保额 交强险 交强险 按国家相关规定投保 车船税 车船税 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 商业险 机动车损失保险 按车辆实际价值进行投保 第三者责任保险 200万 车上人员责任险 1万座

服务要求:(一)承保基本服务要求 .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协商后确定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负责部门、负责人及服务专员,为投保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照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具有提供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的保险服务能力。 2.投标人提供的保险及服务需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符合相关标准。 3.投标人具有先进完善的信息系统服务水平,具备网上办理服务功能,满足对续保车辆、新购车辆相关保险手续、出险车辆、理赔项目、退保、保险变更维修费用等方面数据的即时查询、统计需求,并按照要求的时间和数据格式,及时提供保险服务的明细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因建立信息传输网络而发生的己方网络建设费及维护费。 4.投标人需派专人提供上门服务,协助投保人填写《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单》,完成出单事宜,并按要求及时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派专人送达投保人。 5.新购车辆于购车当日办妥保险手续,续保车辆在保险到期2个工作日前办妥续保手续,同时按要求将有关单据及时送达投保人。 6.投标人保证在接到车辆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二)理赔基本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建立车辆统一保险项目理赔服务绿色通道,并具有较高的理赔处理信息化水平,切实遵守以下保险理赔服务条款,主动迅速地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实现客户服务高度满意。

服务时间: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1.负责办理投保车辆的保险手续、代缴车船税;出险车辆、理赔案件、赔款金额等方面的查询需求。 2.续保跟踪服务:车辆在保险到期30日前主动联系续保事宜,并办妥相关手续。 3.车辆变更服务:主动协助,按照车辆变更通知(如过户、调拨、报废等)及时做批改手续。 4.出险车辆案件协助:出险车辆涉及交通管理部门的双方事故案件,能协助车辆使用单位与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5.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服务:对有争议的理赔诉讼案件,能派遣或委托法律诉讼专业人员协助进行应诉处理。 6.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对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报案的,能协助办理补报案手续。 7.全国通赔:车辆在保险期内无论在哪个城市出险都可以全国通赔,无需回到本市理赔。 8.开放式服务保障:登陆网站,借助网上查询功能,即可了解赔案处理状态,跟踪赔案进程。 9.对10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可提交申请,预付估损金额50%的先行赔款。 10.售后服务。 (1)中标人须建立良好的信息传输网络,满足对续保车辆、新购车辆相关保险手续、出险车辆、理赔项目、退保、保险变更及维修费用等方面数据的即时查询、统计需求,并按照要求的时间和数据格式,及时提供保险服务的明细信息。中标人自行承担因建立信息传输网络而发生的己方网络建设费及维护费。 (2)中标人应设立服务专门窗口,为投保人提供专人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一旦出现人员变动,应及时书面告知投保人。 (3)中标人指派至少1名项目经理,负责按照签署合同的有关内容为投保人提供承保、理赔及其他各类保险服务,包括必要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4)中标人配备至少2名客户服务专员,分别作为项目专职承保人员、专职核赔人员,协助项目经理提供保险服务。 (5)中标人应建立回访制度并及时组织实施回访服务。 (6)中标人为本项目成立专门服务窗口并设立专门服务电话,负责受理各被保险人的意见反馈。 (7)在协议有效期内及保单有效期内,中标人负责组织进行回访服务。 (8)投保人在协议期内,享有中标人对社会车辆保险提供的所有优惠服务。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营口市2025-2026年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保险招标

服务类

名称: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C18040102财产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我单位对市本级机关单位公务用车车辆保险服务(包含交强险、商业险)供应商进行采购。 性质 保项 保额 交强险 交强险 按国家相关规定投保 车船税 车船税 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 商业险 机动车损失保险 按车辆实际价值进行投保 第三者责任保险 200万 车上人员责任险 1万座

服务要求:中国

服务时间: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一)承保基本服务要求 .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协商后确定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负责部门、负责人及服务专员,为投保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照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具有提供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的保险服务能力。 2.投标人提供的保险及服务需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符合相关标准。 3.投标人具有先进完善的信息系统服务水平,具备网上办理服务功能,满足对续保车辆、新购车辆相关保险手续、出险车辆、理赔项目、退保、保险变更维修费用等方面数据的即时查询、统计需求,并按照要求的时间和数据格式,及时提供保险服务的明细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因建立信息传输网络而发生的己方网络建设费及维护费。 4.投标人需派专人提供上门服务,协助投保人填写《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单》,完成出单事宜,并按要求及时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派专人送达投保人。 5.新购车辆于购车当日办妥保险手续,续保车辆在保险到期2个工作日前办妥续保手续,同时按要求将有关单据及时送达投保人。 6.投标人保证在接到车辆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二)理赔基本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建立车辆统一保险项目理赔服务绿色通道,并具有较高的理赔处理信息化水平,切实遵守以下保险理赔服务条款,主动迅速地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实现客户服务高度满意。 1.接报案。 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可全年365天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被保险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案,投标人应认可被保险人事后出具的合法有效的书面说明,并视同为及时报案。 2.现场查勘。 接到报案后需要进行现场查勘的,应立即指派专人到达事故现场,市内应在0.5小时内,郊区县应在1小时内到达。如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应以被保险人提供的现场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说明、修理发票及其他证明材料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3.拖车服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如被保险人需要,应提供拖车服务,并且市内拖车应在1小时之内、郊区县拖车应在2小时之内到达事故现场;如无法或不能及时提供拖车服务,应接受被保险人提供的拖车发票,拖车费按照物价和公安部门标准执行。 4.定责定损。 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应当按照以下约定及时定损: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延辉、贺丽、郭建伟、文强、赵晓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2025-2026年市本级机关单位公务车辆保险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营口市2025-2026年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保险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营口市财政局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联系方式:0417-2838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17-2972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先生

     话:0417-2972505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5013(1).doc

来源:      时间:2025-03-28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