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 目 名 称 :营口市环境监察局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工程
采购文件编号:YKGGZC 2014206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 营口市环境监察局 委托,经营口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 营口市环境监察局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工程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内容:
(1)工程内容:
包号 |
分包名称 |
第一包 |
地形图调绘制作、点位测量、界标制作安装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3)工程建筑地点:营口市环监局指定地点
2.合格的投标人: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除应满足(1)项要求外,还应满足: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②组成联合体投标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③联合体投标的递交文件时须携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
④联合体投标的至少须有一个成员满足(3)(4)(5)项资质要求。
(3)省级以上(含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2014年9月23日—2014年10月9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
(2)已入库供应商要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完成填写后传真或报送至采购科103室。采购科确认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领取文件时须同时传真或报送联合体协议书。(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417-2972508;传真:0417-2972505)
(3)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应在参加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阅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公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集中入库资格预审公告”。
(4)投标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0日11时(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4.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可与采购人联系,自行到现场踏勘。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年10月13日9:30(北京时间)。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06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采购单位:营口市环境监察局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417-2206042;0417-2206035
集中采购机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营口市海洋渔业局南行),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咨询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5):樊女士
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8):邹女士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
|
|
|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手机: 固话: |
|
投标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
|
|
|
获取采购信息方式 |
1、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
2、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3、营口日报 ( )
4、其他( ) |
|
电子邮箱(用于发送招标文件) |
|
|
领取人签字 |
|
|
领取日期 |
|
|
备注:
|
|
注:每一项都要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可辨,电话及电子邮箱准确无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