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营口市金属非金属矿山作业实际操作设备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00-06670 项目名称:营口市金属非金属矿山作业实际操作设备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083000元 最高限价:1083000元 采购需求:为营口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考试分中心建设金属非金属矿山作业实际操作智能考试系统,其中包括矿山通风作业、尾矿作业、矿山井下电气作业、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矿山支柱作业、矿山排水作业等6项实际操作考试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能环保产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6日12时至2024年12月14日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送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市民服务中心3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供应商须使用CA锁进行报名及投标,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和电子签章等工作。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以及CA证书等设备进行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如遇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 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0号 联系方式: 0417-2660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 联系方式:0417-2952590 邮箱地址:ykfm6633590@163.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 账户名称: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18801000067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鑫 电 话:0417-29525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