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营口市中心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已经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营行审【2024】1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中心医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债和建设单位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营口市中心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2.工程规模:对营口市中心医院南院区既有住院楼的2-10层整层、12 层净化机房部分除外、13 层整层进行升级装修改造,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 22257.04 平方米。(一)建筑。部分病房增设卫生间,原4人间病房改3人间,3人间病房改双人间:各科室病房、医护办公值班等配套功能布局优化;山墙病房增设内保温;改造层外窗全部更换为单框三玻断桥隔热铝合金外窗;增设避难间;增设无障碍卫生间:更换4部病床梯兼无障碍电梯及2部消防电梯。(二)装饰。依据建筑专业调整平面方案对各房间室内墙面、地面、顶棚进行装饰装修设计、内门更换、护士台设计、卫生间洁具更换、柜体设计。楼梯间墙、棚大白无机涂料,地砖更换;楼梯扶手更换。 (三)结构。对局部楼板洞口进行封堵、局部楼板开洞。局部新加 200厚墙体下无梁处,采用新加钢梁加固。(四)给排水。整楼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部更换;2层至10层和12层至13层给水系统和中水系统局部更换;排水系统根据建筑布局的修改增加排水立管及局部支管更换,现有排水立管及排出管不进行更换。(五)暖通。全楼整体新增夏季制冷商用多联机系统,新增NICU病房的通风设计。原散热器采暖系统不做改动,仅更换改造范围内的管道、阀件及散热器。原消防防排烟系统按原设计不变,仅更换机房内的风机及风阀。(六)电气。全楼火灾自动报警消防广播及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按新规范重新设计,消防控制室增加一整套消防控制设备,2层至10层和12层至13层照明插座弱电末端点位重新设计,照明改为双电源供电,楼内新增空调系统配电。 3.合同估算价: 6249.19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营口市中心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EPC) | 对营口市中心医院南院区既有住院楼的2-10层整层、12 层净化机房部分除外、13 层整层进行升级装修改造,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 22257.04 平方米。(一)建筑。部分病房增设卫生间,原4人间病房改3人间,3人间病房改双人间:各科室病房、医护办公值班等配套功能布局优化;山墙病房增设内保温;改造层外窗全部更换为单框三玻断桥隔热铝合金外窗;增设避难间;增设无障碍卫生间:更换4部病床梯兼无障碍电梯及2部消防电梯。(二)装饰。依据建筑专业调整平面方案对各房间室内墙面、地面、顶棚进行装饰装修设计、内门更换、护士台设计、卫生间洁具更换、柜体设计。楼梯间墙、棚大白无机涂料,地砖更换;楼梯扶手更换。(三)结构。对局部楼板洞口进行封堵、局部楼板开洞。局部新加 200厚墙体下无梁处,采用新加钢梁加固。(四)给排水。整楼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部更换;2层至10层和12层至13层给水系统和中水系统局部更换;排水系统根据建筑布局的修改增加排水立管及局部支管更换,现有排水立管及排出管不进行更换。(五)暖通。全楼整体新增夏季制冷商用多联机系统,新增NICU病房的通风设计。原散热器采暖系统不做改动,仅更换改造范围内的管道、阀件及散热器。原消防防排烟系统按原设计不变,仅更换机房内的风机及风阀。(六)电气。全楼火灾自动报警消防广播及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按新规范重新设计,消防控制室增加一整套消防控制设备,2层至10层和12层至13层照明插座弱电末端点位重新设计,照明改为双电源供电,楼内新增空调系统配电。 | 365 |
5.工期要求: 2025 年01月02日开工至 2026 年01月02日竣工365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1.1 设计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1.2 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至少承担过1个(已完或在建均可)3000万元以上公用建筑建设项目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2.1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2.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其它要求: 3.1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 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如联合体投标, 授权代表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投标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 3.4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 头人, 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最多允许 2 家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四、投标 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2.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 网上递交。 3.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40.00 万元 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09:30 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 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 年11月 29日 08时 00 分至 2024 年12月 05日 08 时 00 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https://xboxInzb.com 资格确认并领 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lnsgczb.com/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营口市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西12-1088号 (万达金融中心1608号) 邮编:115000 邮编:115000
联系人: 马女士 电话:0417-2955173 传真:/ 电子邮件:/ 异议受理联系人: 联系人:张鑫宇 联系电话: 0417-2801318转66招标信息部
联系人:张鑫宇 电话: 0417-2801318转66招标信息部 传真: / 电子邮件: lnydzbdl@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