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东路照明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11-00324
项目名称:新东路照明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65867.9
最高限价(元):865867.9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市政或机电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15时00分至2024年11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或加密后电子版备份文件发送到代理机构的邮箱(dl15640847042@163.com)。并备注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文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供应商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供应商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具体事项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老边区交通事务中心
地 址:营口市老边区
联系方式:0417-3865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五台子镇五台子村
联系方式:15640847042
邮箱地址:dl15640847042@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库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6155001040026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晋国
电 话:15640847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