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中心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EPC)已经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营行审【2024】1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中心医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拟申请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建设单位自筹共同解决。为进一步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保证了潜在投标人足够的知情权和建议权,从源头上遏制如招标文件设置排他性条款等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招标投标活动顺利开展。现对营口市中心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EPC)招标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意见及依据,并留下具体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7:00 电话受理时间:早上9点至下午5点有专门工作人员进行接听,其它时间可以通过传真或互联网电子邮箱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传真):0417-2801318转66招标信息部 电子邮箱:lnydzbdl@163.com 营口市中心医院 2024年11月19日 招标文件反馈意见录入 (1).doc LNYD2024-4005营口市中心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EPC)招标文件(2024.11.1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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