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项目代码:0417201415036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2015年营口市小锅炉房并网工程已经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2014-2015年营口市小锅炉房并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营发改投资【2014】3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热电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部分财政拨款、部分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市区。
2.2招标范围:2014-2015年营口市小锅炉房并网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
2.3建设规模:取缔现有小锅炉房22座,拆除2-20t/h热水小锅炉45台,并网面积251.12万平方米;敷设供热管网16730米,其中一次网10208米,二次网6522米;利用原有锅炉房改建换热站15座。
2.4设计周期:2个月
2.5合同估算价:1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有同类项目设计经验的企业参加投标。投标人还需具有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3日至2014年9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应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设计过类似工程的合同、企业信用报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劳动合同[上述证件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营口市公安边防支队东)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014年9月3日至2014年9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在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营口市公安边防支队东)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军分区南行1000米)。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营口市热电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盼盼路南段
联 系 人: 郭经理
电 话: 0417-3555509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 系 人: 陈楠楠
电 话: 0417-3827055
传 真: 0417-382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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