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项目代码: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营口监狱二监区、三监区罪犯伙房餐厅工程,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辽宁省营口监狱四监区(现更名为二监区)罪犯伙房餐厅初步设计的批复》、《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辽宁省营口监狱三监区罪犯伙房餐厅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辽发改投资[2014]327号、辽发改投资[2014]3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省营口监狱,工程建设资金为部分局统筹、部分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局统筹为80%、自筹为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监狱二监院内、三监院内。
2.2工程规模:
二监区罪犯伙房餐厅建筑面积为723.30㎡;框架结构;主体二层。
三监区罪犯伙房餐厅建筑面积为739.20㎡;框架结构;一层。
2.3合同估算价为344万元。
2.4招标范围:土建、装饰、水暖、电气。
2.5工期:2014年9月20日开工,2014年11月30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投标人还需具有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证(IC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8月26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应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上述证件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营口市公安边防支队东临)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6万元。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8月26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16:00 时,在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营口市公安边防支队东临)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军分区南行1000米)。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营口监狱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建街
联系人:关吉山
电话:18941707019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 系 人: 董丽
电 话: 0417-3827055
传 真: 0417-382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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