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造纸厂东路至成福里段)整治工程,已由营行审【2023】1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辽河沿岸经济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造纸厂东路至成福里段)整治工程——浮标场地钢结构厂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造纸厂东路至成福里段)。 2.工程规模:钢框架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单层,檐口高度8米,基础为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主体为钢结构。 3.合同估算价:1134275.25元 4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造纸厂东路至成福里段)整治工程——浮标场地钢结构厂房工程 | 钢结构厂房新建施工。 | 60天 |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 1 |
5.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11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月6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工期6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2.开标时间: 2024年 10月30日 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4.递交地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6日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信息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辽河沿岸经济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货场里59-0号 联 系 人:周洋 电 话:0417-3638027 招标代理机构: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内) 联 系 人:王华春 电 话: 0417-28216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