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大清河“一河一策”水质达标和治理管控方案及申报大清河美丽河湖资料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4-210800-03629 二、项目名称:编制大清河“一河一策”水质达标和治理管控方案及申报大清河美丽河湖资料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清河“一河一测”管控方案编制和美丽河湖建设技术支持 供应商名称: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富锦路111-6号 中标(成交)金额:548,000(元) 评审总得分:93.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清河“一河一测”管控方案编制和美丽河湖建设技术支持 服务类 名称:编制大清河“一河一策”水质达标和治理管控方案及申报大清河美丽河湖资料(C07019900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大清河流域;搜集大清河的相关资料,掌握大清河汇水范围的自然环境、地形地貌、社会经济、水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等现状。 服务要求:服务要求:搜集大清河的相关资料,掌握大清河汇水范围的自然环境、地形地貌、社会经济、水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等现状。结合营口市入海河流大清河实际情况,以美丽大清河的建设为目标,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探讨大清河主要污染物来源,分析农业、畜禽、工业、生活等污染来源,研判部分水质指标较差、部分区段污染严重的原因,给出相应对策与建议,编制完成《大清河“一河一策”水质达标和治理管控方案》2份,形成《大清河美丽河湖评比材料》1份。 服务时间: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实际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采购人依法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晶、李德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清河“一河一测”管控方案编制和美丽河湖建设技术支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2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联系方式:0417-2206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万达广场6A写字楼(万达营销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17-298880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堃 电 话:0417-2988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