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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6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服务采购项目项目K2108012024000008招标公告


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4-2026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服务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6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09060930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拟对2024-2026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2.联系人:宋主任

 3.联系方式:0417-2977010

 4.联系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8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2108012024000008

 3.征集项目简介:第三方培训机构接受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委托,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业务。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名称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

单位

所属

行业

预估采

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2024-2026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2024-2026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2013版本品目,用于历史协议导入项目)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1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类型

1

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单位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2024-2026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教育培训机构:(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有效办学资质,并能取得相应专业的资格证书;(3)具有满足开展培训(工种)所需的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和教材、图书、资料。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符合有关国家技术和安全规定。有突发情况应急安全保障预案,每个教室、实习场地有消防安全监控设备。需提供所设专业教学实训场地和教学仪器、教学设施、设备清单及图片;(4)教育培训方案系统科学,有符合所设专业培训大纲、规范教材;教育培训机制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资格审查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未给出格式的)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40813日至 20240820日 ,每天上午 08:3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060930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20240906093000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400服务电话:4001288588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400服务电话:4001288588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4.1、备份文件要求:

1.密封递交与上传电子文件内容及格式相一致的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1份。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也可提前(开标前一日1600时前)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2.备份文件应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文件内容、格式完全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但未上传电子文件的,投标无效。

3.规定解密时间30分钟(如有意外,以现场公布时间为准) 重要提示: 电子文件及备份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若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因未递交备份文件而导致系统突发故障时无法正常评审的,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无效等不利后果。

4.2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名称: 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老边区龙山大街与营大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18941746202

 邮箱地址: lnfsh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渤海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98679165782

 征集人: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20240813

 

来源:      时间:2024-08-13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