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主城区燃气及配套管网改造(部分燃气、供水、供热)工程供热管网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22632
工程名称
营口市主城区燃气及配套管网改造(部分燃气、供水、供热)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22632001002
标段名称
营口市主城区燃气及配套管网改造(部分燃气、供水、供热)工程供热管网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营口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营口市·营口市
建设地点
营口市主城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辽宁龙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韩雪晴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221181992016
5253905.820000元
65日历天
合格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并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级
92.84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辽宁诚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京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刘晓双
田立新
辽221202098233
辽221141556725
5092380.070000元
5308780.060000元
92.73
92.57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