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雁楠中学塑胶操场维修改造已由营行审[2024]105号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教育局,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申请营口市财政资金。为进一步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保证了潜在投标人足够的知情权和建议权,从源头上遏制如招标文件设置排他性条款等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招标投标活动顺利开展。根据《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营政发【2024】6号)文件要求,现对营口市雁楠中学塑胶操场维修改造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意见及依据,并留下具体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1.提出意见和建议,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如实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3.公示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 4.有关意见,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 2024年8月8日17:00 前反馈至代理公司邮箱。电子邮箱:In_ztzb@163.com,联系电话:15541715903,联系人:王欣月。 营口市教育局 2024年8月1日 招标文件反馈意见录入.docx 8.1修改雁楠操场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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