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学学习环境优化项目(第三批)工程已经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营行审【2024】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教育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营口市财政资金。为进一步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保证了潜在投标人足够的知情权和建议权,从源头上遏制如招标文件设置排他性条款等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招标投标活动顺利开展。现对中学学习环境优化项目(第三批)工程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意见及依据,并留下具体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1、提出意见和建议,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如实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3、公示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30日 4、有关意见,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4年7月30日17:00前反馈至代理公司邮箱。 电子邮箱:ykcxzb@163.com 营口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3日 招标文件反馈意见录入.doc 中学学习环境优化项目(第三批)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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