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号监舍一层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000-335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四号监舍一层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评分细则商务部分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更正为“参加本次投标的项目班子人员配备齐全(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每提供1个有效证书得1分,最多得5分。在以上人员基础上,额外提供1人(不同类别)得1人,最多得1分。本项满分6分。(须提供人员证书清晰复印件)”
2、评分细则商务部分新增体系认证: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须提供证书清晰复印件)
3、工程量清单更正,以更正后为准,新增图纸。请已报名供应商自行下载附件。
4、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时间更正为“2024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中其他涉及与更正相关内容的均与本更正通知一致,已报名供应商可在项目管理-项目查看中获取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及附件(清单和图纸)。
采购文件其他未提及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以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供应商无须到场。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nzxzb@163.com ),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详见采购文件格式21),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关联的采购意向公示网址为
http://www.ccgp-liaoning.gov.cn/lngpimp/plansys/plan.do?method=goAuditPlanYX&id=b0a7d410aaee43f1afa5230695cc6d3e,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此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营口监狱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新建街
联系方式: 0417-3172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联系方式: 18642000769、024-86901525-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晓旭
电 话: 18642000769、024-86901525-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