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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机场临时锅炉房工程——燃气热水锅炉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营口机场临时锅炉房工程——燃气热水锅炉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日  期:2014年07月18日
招标编号:YKGX-14-061
1、营口机场临时锅炉房工程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营发改能交【2014】29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机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燃气热水锅炉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人。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范围:营口机场临时锅炉房工程——燃气热水锅炉采购及安装
具体内容:2.8兆瓦燃气热水锅炉一座(含供货及安装等),年供暖热负荷2兆瓦以上,供热量18000GJ,燃气类型LNG,供气方式:储气罐(建设单位自行配套)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期:
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全部设备材料制作完毕并送至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2)设备材料到场后2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安装调试并试车成功。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制造厂商,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
3)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近五年(2009年-2013年)具有类似本项目且投入运行的时间不少于一年的燃气热水锅炉供货业绩(投标报名时请携带类似业绩合同原件);
5)投标人还需具有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带类似业绩合同、被授权人劳动合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4年07月18日至2014年07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二楼),招标文件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现金、电汇)。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年08月11日14: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军分区南行1000米,智胜新家园院内)。
10、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1、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机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老边区庄林路蓝旗村桥南28号
联 系 人:王琦
联系电话:0417-290301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安凤瑞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82
传        真:0417-2622088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来源:      时间:2014-07-18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