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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渣处理服务项目项目JH24-210800-02992/LNGX-2401038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4年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渣处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0800-02992

二、项目名称:2024年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渣处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渣处理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站前区营口市站前区体育馆南里15号

中标(成交)金额:10,161,600(元)

评审总得分:86.8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渣处理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2024 年营口市 生活垃圾处理 厂沼渣处理服 务项目(C13050200垃圾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对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的沼渣约为 4.38万吨存量生活垃圾沼渣(存量约3.38万吨,新增约1万吨,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进行处理,将沼渣运输至场区以外的其他符合当地相关环保要求的场地后,通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焚烧或资源化利用的方法进行处理。运输至场区以外的其他符合当地相关环保要求场地后的沼渣(存量及增量),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处置完毕,不得运至既定场地后长期堆放(不得超过30天),不对其进行处置。一经发现,按合同约定第八项违约责任予以处罚。

服务要求:环保及安全要求: 1、供应商服务全过程应接受环保监督,满足环保要求,如出现环保处罚或居民投诉、上访,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对造成的其他损失,采购人有权进行进一步索赔。 2、供应商应对服务全过程的安全负责,如出现人员、车辆等所有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及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对造成的其他损失,采购人有权进行进一步索赔。

服务时间:2024 年 8 月 31 日之前完成存量的沼渣处置,全部沼渣须在 2024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按相关规定 验收报告:按相关规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爽、陈慧、陈蕊、董元庆、杨茹、孙健萍、王瑞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渣处理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中标总价为基数,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按服务类收取,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9,90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北大街63号              

联系方式:0417-2656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方式:0417-3355096、3355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邰文婧、杨盼盼           

电 话:0417-3355096、3355093

 

来源:      时间:2024-07-16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