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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园区绿化养护工程项目项目LNGX-240104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园区绿化养护工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0881-00538

二、项目名称: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园区绿化养护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园区绿化养护工程项目

供应商名称:营口市天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市区营口市渤海大街西44号-门市-甲2

中标(成交)金额:0.85(元)

评审总得分:89.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园区绿化养护工程项目

服务类

名称: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园区绿化养护工程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园区绿化养护工程项目,养护面积1789159平方米。养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利用现有浇灌设施和自行配备洒水车对绿化养护范围内所有植物的浇灌,乔木、灌木、绿篱及草坪的修剪,植物病虫害防治、施肥、防寒,土壤改良,中耕除杂、枯死植物的清除,苗木补栽,绿化养护范围内各类垃圾的清除和运输,提供养护使用所有的修剪工具,小型机械及所需农药、化肥等,对园区内行道树、景观等进行养护。(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在城市建设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三分种,七分管”,绿化养护工作必须要高度重视。为确保绿化养护工作正常进行,要求养护施工单位必须要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具备足够的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雷厉风行不懈怠;养护现场人员落实,必须保证养护队伍的人员稳定。保证养护施工人数,机械设备等,保证日常养护工作天天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植物保护措施落实,要求配备植保人员,负责养护范围内的植物保护工作,建立有害生物防控和预警机制,加强病虫害的防治力度;养护任务措施落实:要求安排技术好,业务精,有经验,会管理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负责现场,能够根据每一时期,每一阶段,采取不同的有效措施和科学的养护方法.确保养护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养护规章制度落实:要求养护单位要认真按照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实施,确实做到养护内容全,养护标准高,养护质量好。建设单位将采取奖优罚劣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定期评比,对养护单位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养护标准 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置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 2.1 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2.2 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行道树长势整齐,绿地内无死树。 2.3 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 7%,正常叶片保存率在 85%以上。针叶树树型美观,叶色翠绿。 2.4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2.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 85% 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 5%。 2.6 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 5 %;园林树木的主干、主枝上分别平均每棵树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 2 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棵树不得超过 5 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 7%。叶上无虫粪,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 7%。 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 8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全天保洁。 5、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 2m 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6、树木修剪科学、合理,对明显主干树种,在保证主枝顶芽不受伤害的前提下,保持主侧枝分布均匀;对圆冠形树种应注重培养树冠基本骨架,主侧枝先端一致,树冠整齐。 7、要及时解决树木与行人、车辆、建筑物、电线、交通信号灯及标识等方面的矛盾。清除垃圾杂物后应注意保洁,集中后的垃圾杂物和器具应摆放在隐蔽的地方,严禁焚烧垃圾和枯枝落叶。 8、加强监管,严禁绿地内堆放杂物和停放与绿化作业无关的一切车辆;严禁在绿地植物上贴挂标语、晾晒衣物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金玲、郭捷、刘志国、范国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园区绿化养护工程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服务类规定费率以中标总价为计算基数,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1,33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地址:北海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0417-6578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方式:0417-3355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邰文婧、杨盼盼           

电 话:0417-3355093、3355096

 

来源:      时间:2024-07-15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