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期更改为: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共计365日历天。 2、原: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如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改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距开标日近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如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提供:初步设计图纸、初步设计说明书、项目用地红线图。 4、开标日期改为:2024年7月11日 上午9: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