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海洋功能区划实施情况评价及规划分区与用海分类优化评估研究报告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4-210800-02677 二、项目名称:营口市海洋功能区划实施情况评价及规划分区与用海分类优化评估研究报告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海洋功能区划实施情况评价及规划分区与用海分类优化评估研究报告项目 供应商名称:上海思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金山区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金山大道1518号3201室 中标(成交)金额:490,000(元) 评审总得分:81.4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海洋功能区划实施情况评价及规划分区与用海分类优化评估研究报告项目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海洋功能区划实施情况评价及规划分区与用海分类优化评估研究报告项目(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营口市管辖海域范围 服务要求:(1)对《营口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 年)》的实施效果进行综合的分析、论证和研究,客观评价实施成果。评估现行海洋功能区划的实施、执行情况、海域使用现状及变化情况、海洋功能区划管理目标实现情况,开展典型海洋功能区规模、布局的合理化评估; (2)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海洋功能分区与自然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不适应的主要矛盾,包括自然资源条件和环境状况、海洋经济和产业发 展、海域开发利用、海洋管理的协调性和适宜性,以及海洋功能区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3)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进 行用海分类优化评估,并对应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要 求,提出海洋规划分区建议,为海域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提交全部工作成果(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玉宝、温长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海洋功能区划实施情况评价及规划分区与用海分类优化评估研究报告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由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3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营口市海洋局)机关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14-5 联系方式:0417-2661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甲11号 联系方式:0417-282997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苏瑞 电 话:0417-28299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