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应急防控和绿色防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应急防控和绿色防控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00-02742 项目名称:营口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应急防控和绿色防控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60,0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内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85,000.00 最高限价(元):185,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70,000.00 最高限价(元):27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185,000.00 最高限价(元):185,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1包、03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线上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本项目无需制作、递交电子备份文件。 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营口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417-2957738 名 称: 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417-2668088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东昌支行 账号: 21050168913900000075 项目联系人: 金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