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资质等级及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1)施工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经过身份认证通过的建造师。建造师(项目经理)身份认证和建造师证注册证及投标文件中填写的建造师(项目经理)须一致,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资格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规模、企业资质等级相适应,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无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入省手续要求:外省投标单位入省备案手续按辽住建【2016】1号文件办理。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在业务系统完成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的实名认证并完成二次刷卡操作,未完成二次刷卡或二次刷卡未通过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处理。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lnwlzb.com/)办理CA锁。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授权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刷身份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文件予以退回。具体办理及操作方式请按平台指示进行,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相关人员联系。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6)中标人不得转包,也不得挂靠式承包。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