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石桥市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 已由 大石桥市交通运输局 以 大市交发【2024】3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补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省补投资48.96%,地方配套资金51.04% ,招标人为 大石桥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大石桥市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中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大石桥市境内。 项目规模:建设性质为中修,计划26条58.898公里。 技术标准: (1)公路等级:三级、四级公路 (2)地区类别:平原 (3)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 (4)路面宽:7米/6米/5.5米/5米/4.5米/4米/3.5米 (5)设计洪水频率:1/25 (6)设计轴载:100KN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2.3招标范围 大石桥市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中修(一标段):包括靠前线、望进线、刘上线、黑卧线等公路维修改造,计划全长30.231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大石桥市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中修(二标段):包括连白线、后四进线、郝太线、小西线等公路维修改造,计划全长28.667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4年07月01日开工,2024年10月30日竣工,共计121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5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742.2万元;二标段:709.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且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公路的路基、路面、沿线设施等的中修养护工程或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指交工验收时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50万元的类似公路工程业绩。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无在建项目。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无在建项目。 3.1.4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以往工程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款等,而受到省级有关部门的通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 年 5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至2024年 5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售价:0 元。 4.4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6 月20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大石桥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石桥财政局西源源水务二楼)。 5.3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未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的,纸质文件不予开启。 5.4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5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 联系方式监督部门:大石桥市交通运输局、大石桥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大石桥市哈大中路1号、大石桥市胜利大街36号 联 系 人:董博、王女士 电 话:0417-5836231、0417-5620156 招 标 人:大石桥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地 址:大石桥市哈大中路1号 联 系 人:孙小迪 电 话:0417-583623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邰文婧、杨盼盼 电 话:0417-3355093、0417-3355096 电子邮件:87072639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