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体检项目采购)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盖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体检项目采购(二次公告)(项目编号:JH24-210881-00330))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 5 月 9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81-00330
项目名称:盖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体检项目采购(二次公告)
预算金额:人民币930,400.00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30,400.00元
采购需求:
1)、计划体检人数约2000人/年。
2)、体检项目包括:询问病史,内、外科常规检查,血压、体温、胸腹联透、彩超常规检查(肝胆胰脾),检验(肝功能、乙肝五项、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
3)、附加体检项目:女性嫌疑人孕检(约200人/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脏彩超(约50人/年)。(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签订后15日内设备进场并安装、调试完成,具备提供服务条件。采购人与中标单位(供应商)一年一签采购合同,一年服务期满并验收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采购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具备一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医疗机构,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独立实施体检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 年 4 月 18日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 年 5 月 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开标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盖州分中心(地址: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3.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11甲)。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盖州市公安局
地址: 盖州市清河大街10号
联系方式: 0417-7669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11甲
联系方式:0417-2829979
邮箱地址:jy2829979@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营口学府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5505001020000094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瑞
电 话:0417-2829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