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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项目JH24-210881-00005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0881-00005

二、项目名称:盖州市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盖州市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盖州市利民社会发展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西城办事处长征社区青年西里

中标(成交)金额:3,726,988(元)

评审总得分:8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盖州市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盖州市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C05010500社会救助服务)

服务范围:1、社会救助: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对象排查、信息管理、咨询评估、满意度调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业务培训、需求分析、绩效评价、政策宣传等服务,并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精心慰藉、照料护理、康复训练、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等服务。 2、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农村留守、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3、儿童福利: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政策宣传、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4、社区治理: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5、社会事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服务要求:1、乙方应本着服务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向甲方提供至少3名驻站社工。驻站社工要求年龄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驻站社工3年内应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2、乙方应该为该项目社工开展岗前培训,保证年度开展不低于4期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驻站社工服务能力,支持鼓励驻站社工积极报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师考试、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 3、乙方应与该项目社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支付员工工资并按劳动法相关规定,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社工人员缺额,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人员补充计划,并在1个月内补齐。 5、乙方须完成省市区各级民政部门关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评估考核任务。 6、乙方需按时完成以下工作目标: 序号 服务指标 指标量 1 对各乡镇(街道)民政服务对象需要录入系统并建档的进行录入系统并建档、存库,对已有的档案资料进行完善。 以乡镇(街道)民政办安排为准。 2 发展注册志愿者,且参加活动的志愿者人数要达标。 每个乡镇(街道)30人及以上 3 城乡社区民政服务群体(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留守儿童及其他对象)的入户走访,组织对现有社工的业务培训。 新增服务对象入户率100%,其他对象走访入户率不低于20%(具体根据乡镇民政办安排)。 4 个案 开展专业个案辅导并进行有效追踪和反馈,其中咨询个案(1-2次完成)、辅导个案(≥5次) 全体社工全年个案15个(至少50人次) 5 小组 开展发展性和预防性两类性质小组服务,其中小组人数≥8人,小组次数≥5次,小组成员出勤率≥60% 全体社工周期内至少6次 6 城乡社区活动 志愿者服务活动 全体社工全年至少5场 大型活动:每次参与者至少80人 至少1场 中型活动:每次参与者至少50人 至少2场 小型活动:每次参与者至少20人 至少5场 7 社工站常规服务 8 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关爱 根据各乡镇具体情况开展 9 与民政工作有关的社会调研及其他活动 根据当时具体安排情况来确定考评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1、硬件设置:中标人须与各乡镇协调,由各乡镇街道提供以下硬件设施,社工站要配备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包括单独办公用房、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相应的文具用品等;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 2、制度建设: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等。 3、人员配备:及时、足额配备至少3名驻站社工。驻站社工要求年龄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驻站社工3年内应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修虹、商文艳、盖世军、金冰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盖州市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固定金额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2,5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盖州市民政局本级            

地址:营口市盖州市红旗大街72号              

联系方式:0417-7289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系方式:0417-3827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迪           

电 话:0417-3827055

 

来源:      时间:2024-03-15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