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办规划要求,从2023年9月9日起,本站域名由ccgp.yingkou.gov.cn更换为:ccgp.yingkou.net.cn
 
营口市新华书店渤海大街西13号1处房产及院内附属房屋出租项目

营口市新华书店渤海大街西13号1处房产及院内附属房屋出租项目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支付
项目名称渤海大街西13号1处房产及院内附属房屋项目编号YKSGCJ2024001
标的名称渤海大街西13号1处房产及院内附属房屋出租底价(元)960000元/年
标的目前使用情况
本次租赁期10年
起租日以最终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为准出租面积(平方米)主楼1926平及附属后院平房
租赁用途用于承租方日常经营办公使用。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所在地方规章制度。如转租、转借、转包、分包等形式经营,须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方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工商、物价、税务、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挂牌起止日期2024年3月7日始至2024年3月27日15时止(15个工作日)
统一展示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设集中展示,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自行联系产权单位并前往标的所在地查看。联系人任女士,电话:18741718020
租金支付方式1.首年租金96万元/年一次性付清,剩余每年租金不低于96万元,按合同约定上浮。2.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 3.若承租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出租方交付房屋租金,则出租方无条件收回该房屋并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按合同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4.租金支付方式:网银转账,现金不予受理。
租金递增率
押金支付要求承租方应将20万元的租赁抵押保证金按《租赁合同》约定存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抵押保证金不计息)。租期结束,经出租方、承租方共同检查、检验,承租方除正常使用磨损、折旧外未对出租资产造成损害、破坏,保持原样,全额返还抵押保证金。
标的简介 

   

该房屋位于渤海大街西13号,主楼建筑共三层,主楼建筑面积:1926平方米。楼内为银行类装修,主楼前有绿化和综合车位。主楼后带院,有多间平房和车库。

该房屋南临渤海大街,周边为万达商圈,附近有中天春风里、大商新玛特,财富春天超市、中国银行、营口银行等,处于金融行业比较发达的地段。公共配套设施较好,交通较便利,区域内基础配套设施达到“六通一平”。


交易保证金交纳规则及报名
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金额  30万元
交纳方式  网上支付、电子转账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至本中心办理承租登记后、 挂牌公告截止日,15:00 之前交纳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公告截止日15:00前交纳(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处置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该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的部分租金。在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完毕后,本中心出具交易凭证。2.如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挂牌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意向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3)挂牌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4)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承租方依本中心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5)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余额的。3.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的,其交易保证金按资产租赁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原则上在挂牌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挂牌公告截止日15: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持有效证件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科办理登记手续;

 (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Œ账户。

(3)在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cgp.yingkou.gov.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先注册,登陆后再报名。

  个人注册网址:http://yk-ccgp.yingkou.net.cn/themes/default/UserReg_geren.aspx

  单位注册网址:http://yk-ccgp.yingkou.net.cn/themes/default/UserReg.aspx

  统一登陆网址:http://yk-ccgp.yingkou.net.cn/

  如何报名说明书下载:http://yk-ccgp.yingkou.net.cn/docx/营口公共资源平台2.0产权交易竞价报名v1.0.pdf(相关不明事宜详询13304049817,于先生)。

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户名: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开户行账号:21050110852100000007
注:所有预交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必须在现金缴纳单或者电汇单摘要处标明所承租标的物相对应的标的名称或序号。例:(简称或标的1)
处置方案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竞价流程及竞价说明详见:
http://ccgp.yingkou.gov.cn/Html/NewsView.asp?ID=19678&SortID=126
竞价时间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4/3/28 9:30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4/3/28 10:00
















加价幅度加价幅度为10000元或其整数倍;限时竞价时间为180秒。

挂牌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

协议转让(意向承租方同意按公告出租条件直接协议承租)
其他需要披露事项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租赁项目信息公示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租赁项目信息公示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租赁项目信息公示之内容及出租标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租赁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租金、放弃承租或退还出租标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出租方和交易机构有权按本租赁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公示。

2.水、电、取暖费等费用的约定:交易达成后,该房产应缴纳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取暖费、网络使用费、门前三包费、电视电话费、房屋维修费、装修费、滞纳金等使用过程中相关全部费用及法院以物抵债裁定生效之日起拖欠的全部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予承担。


与出租/承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标的物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仅供参考。在信息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出租标的实物数量、质量以现场勘验为准,由意向承租方自验并承担责任;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自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并将剩余承租价款支付至本中心财务账户。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租赁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出租方及本中心有权扣除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收回出租标的,再次进行公开招租。 3.承租方付清交易价款后,与出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4.出租标的移交完成后,承租方在以后使用标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中心无关。5.因交易产生的过户手续等相关费用、补交的任何税金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6.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并符合消防部门的安全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仔细排除一切可能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其他隐患。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各类安全事故,承租方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外,还应承担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损失及各项财产损失。7.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产外立面、消防设施、水电线路、空调通风、电梯等设备的检查、维修、养护并承担相应费用。出租方定期对租赁房产进行检查,若因承租方维护不当导致损毁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赔偿及法律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租赁房产无法使用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8.出租方交付出租标的时,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公示的相关内容中明确提及的因素导致不能及时交付的,其后果由最终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出租人对此可能产生的纠纷或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方资格条件1.承租方应当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2.承租方经营信誉良好。3.本次租赁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营口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0464101854R
决策及批准情况营口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营文旅发[2024]5号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7-2972511
交易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3F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材料


来源:      时间:2024-03-07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