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龙海川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已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龙海川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营行审【2023】2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大石桥市水利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万莱招投标有限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龙海川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 2.2招标单位:大石桥市水利事务中心 2.3建设地点:大石桥市 2.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78.5%、区县资金21.5% 2.5招标范围:下游起于大石桥市东大清河(虎头山至路公段),河道治理工程桩号5+700处,上游止于虎皮峪水库下游,治理河道总长度为8.20千米。防洪标准为十年一遇,新建护岸总长度为4.611千米,其中左岸护岸总长度1.187千米,右岸护岸总长度为3.424千米。疏浚河道3.441千米。 2.6计划工期:2024年3月28日-2024年12月20日,日历日267天。 2.7质量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达到相关国家规范(合格)标准 2.8投标保证金:10万元 2.9总投资:1273.56万元 2.10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414,814.7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证明。 3.4投标人应当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登记。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工程建设管理按照水利行业管理办法执行。 4、投标 4.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15日上午10:00时,开标地点:大石桥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石桥市二高街2号源源水务二楼) 4.2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本项目以网络电子开标为主,现场纸质开标为辅。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ln.gov.cn/指定栏目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大石桥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远程解密、远程直播开标。开标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 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 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 ,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 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网络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 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网上递交。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7日 5.2招标文件售价:0.00元 5.3招标文件获取地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指定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6、其他说明 7、发布公告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石桥市水利事务中心 地址:大石桥市哈大路中段 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0417—5833909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万莱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万达营销中心11楼1112号 联系人: 陈晓婉 电话: 0417-3572800 邮箱:lnwlztbgs@163.com 异议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 0417—583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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