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才市场委托运营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802-00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营口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才市场委托运营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磋商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的条款内容取消,现更正如下: ★1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2 履约地点:以合同签订为准 ★3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付款60%,项目完成交付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付款40%。 ★4 验收标准: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违约责任:签订合同后服务商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服务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具体需承担责任根据合同签订为准。 ★6 热线支持: 现场支持:( 2 )小时内响应;( 8 )小时内到达 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 年02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请各供应商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30日 09时2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安排本单位人员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站前区人力资源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风路46-18号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 0417-2923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2028室 联系方式: 024-313256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闫爽、任彩侠、魏海峰、李媛媛、盖猛、王娜、苏春颖、郑连峰 电 话: 024-31325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