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中心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JH23-210800-04435(YKSGZC2023066)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800-04435(YKSGZC20230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更正为2024年1月16日8:30至2024年1月22日17:0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4年1月31日9:30。 2、评分项拟投入本项目人员2:拟派本项目保安员中复转军人占比≥50%,得3分;30%≤占比<50%,得2分;30%<占比≤10%,得1分;<10%,得0分。(须提供军人复转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变更为拟派本项目保安员中20~40周岁人员占比≥50%,得3分;30%≤占比<50%,得2分;30%<占比≤10%,得1分;<10%,得0分。(须提供拟投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删除评分项拟投入本项目人员3:拟派保安员有10人(含)以上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证书的,得3分;5~9人的,得1分;5人以下不得分。(须提供消防员职业证书、有效的参保缴费证明或免缴证明清晰可辨复印件或扫描件)。 4、评分项价格分:满分12分变更为满分15分。 5、评分项业绩: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内签订医院保安服务合同,每1个合同得1分,最多得5分。(须提供合同清晰可辨复印件或扫描件)变更为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内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每1个合同得1分,最多得5分。(须提供合同清晰可辨复印件或扫描件)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15日 10时3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中心医院 地 址: 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联系方式: 0417-2955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417-2972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苗先生 电 话: 0417-2972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