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农业服务中心2024年盖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2024年盖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8日 9 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881-01531 项目名称:2024年盖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包组名称:2024年盖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一标段 包号:01 预算金额:300 万(以最终设计批复资金为准) 最高限价:本项目以费率形式报价,最高不得超过3%(省以上资金)。 采购需求:2024年盖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一标段:10.18万亩,涉及7个乡镇,分别为梁屯镇、沙岗镇、什字街镇、榜示堡镇、太阳升镇。 设计任务:完成高标准农田设计服务含规划、勘测、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施工期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工作,设计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包组名称:2024年盖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二标段 包号:02 预算金额: 300 万(以最终设计批复资金为准) 最高限价:本项目以费率形式报价,最高不得超过3%(省以上资金)。 采购需求:2024年盖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二标段:10.42万亩,涉及8个乡镇,分别为青石岭镇、东城办事处、矿洞沟镇、高屯镇、西海办事处、万福镇、卧龙泉镇、双台镇。设计任务:完成高标准农田设计服务含规划、勘测、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施工期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工作,设计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加强项目储备,对标率先把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目标要求,提早将符合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细化为具体项目,储备入库,优先完成14.83万亩的基本农田建设未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任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 2023年 12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8:30至11:30 ,下午13:00 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月8日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本项目无需制作、递交电子备份文件。 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盖州市农业服务中心 地址: 盖州市农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于先生0417-7080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华路南100-甲2号 联系方式:赵女士 0417-2919998 邮箱地址:lnhzzx@qq.com 开户行: 抚顺银行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301200001500000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女士 电 话: 0417-2919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