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4172014050178
1、营口市2014年市区体育路、港南街道路综合改造工程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发改投资【2014】1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营口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述工程提供必要的劳务、材料、机械和服务。
工程概况如下:
建设地点:营口市境内。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包括道路、排水、道板等工程施工。
招标内容: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体育路(渤海大街—青花大街),起点桩号为K0+000.00,终点桩号为K1+694.00,道路全长1694米;
二标段:港南街(东新路—公园路),起点桩号为K0+000.00,终点桩号为K0+906.84,道路全线长度为906.84米。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计划工期:一标段:开工时间2014年 7 月 28 日,竣工时间2014年 11 月 30 日;
二标段:开工时间2014年5 月 27 日,竣工时间2014年 7 月 15 日。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还需具有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并将企业信用报告原件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及IC卡(市政工程专业)、被授权人劳动合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4年 4 月 30日至2014年 5月 6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到营口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进行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现金、电汇)。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营口跃进支行
账 号:0661 1601 0400 11450
收 款 人:营口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 5 月22 日 14时00分。
8、开标地点:营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营口市西市区得胜路北37乙)
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0、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
联 系 人:王佩尧
联 系 电 话:0417-3857081
招标代理机构:营口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邮 编:115002
联 系 人:张丽丽、王萍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5
传 真:0417-26220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