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大胡峪河河道治理工程设计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大胡峪河河道治理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800-05588 项目名称: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大胡峪河河道治理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90,000 最高限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收费标准计算的服务费的95% 采购需求:包括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后续设计服务阶段等;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付设计成果并报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水利专业(河道整治)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 2023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评审系统网上提交,备份文件须设置打开密码后提交邮箱lngczbyxgs@163.com 六、开启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供应商自行解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9039632进行咨询。 2.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等应保持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及解密设备进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开标当日,供应商必须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如有对响应文件澄清要求,将采用电话通知;如因供应商原因无法取得联系,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水利事务中心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7号 联系方式:0417-2218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23389240 邮箱地址:lngczbyxgs@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泽林 电 话:024-23389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