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建设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建设工程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营发改投资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2.项目名称: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建设工程; 2.3.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5.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1760.00平方米。 2.6.工程地点:营口产业基地安定北路与新联大街交汇处西南角。 2.7.招标范围:基础、土建、水暖、电气、装饰、装修等。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还需要具备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并在近三年内(2011年-2013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及良好的商业信誉;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近三年无不良业绩,目前无在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报名方式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4年4月30日至2014年5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00时,通过指定网站报名,其它方式不予受理。网上报完名后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等级报告、建造师证、受权委托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报名确认单到辽宁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盼盼路北11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军分区南行1000米)。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金牛山大街西10号 联 系 人:李向文 电 话:0417-2991919 代理单位:辽宁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逄金香 联系电话:0417—6691578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盼盼路北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