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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造纸厂东路至成福里段)整治工程-城市绿道、城市休闲区工程(一标段)施工

一、招标条件  

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造纸厂东路至成福里段)整治工程已经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营行审【20231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辽河沿岸经济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申请一般债券。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造纸厂东路至成福里段)整治工程-城市绿道、城市休闲区工程(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造纸厂东路至成福里段)。

2.工程规模: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造纸厂东路至成福里段)整治工程-城市绿道、城市休闲区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日历天)

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造纸厂东路至成福里段)整治工程-城市绿道、城市休闲区工程(一标段)施工

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造纸厂东路至成福里段)整治工程-城市绿道、城市休闲区工程(一标段)施工,具体包括土方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园建等工程(具体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2

4.工期要求:2023年1213日开工至2024年9月30日竣工,共292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1.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1.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无在建工程,并经过身份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它要求:

2.1.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3.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2.开标时间: 2023年1127 13: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1161700分至2023年1113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需点击“新网站入口”)》(http://www.lnzb.cn/lnzbtb/)《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营口市)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营口辽河沿岸经济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货场里59-0号

联系人: 周洋

电话:0417-3638027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机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项目联系人:张悦、王睿尧

联系电话:0417-3355091

传真:0417-3355059

电子信箱:ykgxzb@126.com

 


来源:      时间:2023-11-06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