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自贸区工业互联网园区建设项目-园区云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02321080010260700)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11月02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1月06日 营口自贸区工业互联网园区建设项目-园区云中心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营口自贸区工业互联网园区建设项目-园区云中心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营口自贸区工业互联网园区建设项目-园区云中心: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 1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 9980000.60 | 合格 | 60 | 2 | 沈阳信乐科技有限公司 | 9033825.00 | 合格 | 60 | 3 | 沈阳凤韦明华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9493500.00 | 合格 | 6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 杨春柳 | 无 | 2 | 沈阳信乐科技有限公司 | 陈连峰 | 无 | 3 | 沈阳凤韦明华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穆野 | 无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 2 | 沈阳信乐科技有限公司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 3 | 沈阳凤韦明华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417-2998339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自贸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澄湖西路89号 联系人:朱明 电 话:0417-665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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