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营口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营口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工程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一、 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为: 1. 招标人:营口市卫生局 2. 项目名称:营口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加地方配套。 4.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5. 工程地点:青花大街西段,市信访局南面,市食药监局西侧,镜湖西路东侧。 6.招标范围:施工整体监理(监理内容包括基础、土建、道路、绿化、消防、装饰、装修、水、暖、电等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 7.监理服务期限:自签定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完为止。 8.投标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 9.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投标人还需要具有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三、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25日至2014年4月29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指定网站报名,其它方式不予受理,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招标代理收费500元,软件公司收费1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14年5月15日下午14:00时,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军分区南行1000米)。纸制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 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2014年5月15日下午14:00时。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授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营口市卫生局 联系人:金院长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12-1号 电话:0417-2916676 代理单位:辽宁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如月 联系电话:0417—6691578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盼盼路北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