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西线改线段(中心街—渤海线段)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庄西线改线段(中心街—渤海线段)新建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营口市老边区行政审批局以“营边行审发【2022】1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营口市老边区交通事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营口市老边区。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车道宽度3.5米,路面宽度为24.0米,路基宽度为25.5米,路线总长度为2.165公里,全线挖方总数量9713立方米,填方总数量236026立方米;弃土石方9713立方米,借山皮石156269立方米,借土方79757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52661.1平方米,水钢护栏4936米,小桥30米2座,圆管涵 5 道,盖板涵3道。平面交叉5处,路灯144 盏,占用土地168.22 亩(旧路13.14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共计366日历天,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1月1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2.6投标保证金:40万元。 2.7工程总投资:7845.0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 等级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该满足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 要求 | 投标人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均大于1。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上述要求适用于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企业 业绩 | 至少独立完成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施工项目或2个二级公路施工项目,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注:1. 合同金额是指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数额,如有结算金额,以结算金额为准,未体现结算金额的,按合同金额。 2.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上述业绩要求仅适用于联合体牵头人,即牵头人业绩应达到上述最低要求。 | 企业 信誉 | 未在2021年度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上述要求适用于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主要 人员 | 1.项目经理1名: 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2.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注:1.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日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选派。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为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公路施工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网上结果公示截图打印件)、建造师注册证、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备注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为电子版(PDF格式)发至招标代理(邮箱:liaoningjinzhuo001@163.com),代理机构确认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 10月8日~2023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 13:30~17: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31日09时3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营口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其他 7.1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更换情形,招标人将按合同专用条款的有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理。并按照信用评价管理规定,上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7.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市老边区交通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营口市老边区 招标人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417-3865528 招标代理: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卡路16号C座920室 代理联系人:李迎春 代理电话:024-83810796 代理邮箱:liaoningjinzhuo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