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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老边区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购买垃圾桶、果皮箱项目项目JH23-210811-00132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811-001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老边区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购买垃圾桶、果皮箱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内容:“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 8月18日8:30时起至2022年 8月25 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更正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 8月18日8:30时起至2023年 8月25 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原招标文件内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9月7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加密文件邮寄到正信(辽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或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9月7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加密文件邮寄到正信(辽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或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三、原招标文件内容:备份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采用邮寄方式的应于2022年9月6日16时前邮寄到指定地点。
更正为:备份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采用邮寄方式的应于2023年9月6日16时前邮寄到指定地点。
四、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须知表最后增加一项。“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2日 09时5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二)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三)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四)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营口市老边区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 

  址: 营口市老边区 

联系方式: 0417-3865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正信(辽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西12-374(万达营销中心A座15楼) 

联系方式: 0417-3843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庭阔 

  话: 0417-3843008 

来源:      时间:2023-08-22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