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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站前区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装修改造工程项目JH23-210800-0315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站前区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 8  28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800-03153

项目名称:营口市站前区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装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64368.58元(含预留金50,000元

最高限价1664368.58元(含预留金50,000元

采购需求:营口市站前区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装修改造工程,包括:楼内地面、墙面、天棚装修,正门白钢框玻璃门斗,楼内电气、给排水、监控、网络和电话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5日历天内竣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 8  14  2023 8  21 ,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8  2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 ),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

六、开启

时间: 2023 8  2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 ),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的,视为放弃投标。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区公安分局

   址: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北48号 

联系方式:0417-3328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辽宁众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建设街135号(老客运站)

联系方式:15541715903   

邮箱地址:ln_ztzb@163.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众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18801001536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欣月

电   话:0417-2819001

来源:      时间:2023-08-14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