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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营口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营口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营发改社会[2014]1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卫生局,工程建设资金为除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外,其余资金由地方配套解决(其中地方配套资金解决方式为营口市中心血站、市妇幼保健院及市中医院部分土地使用权的拍卖款,如不足由市财政补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青花大街西段,药监局西120米,市信访局对面。
2.2工程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0359.09平方米;12层;本工程高层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裙房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3合同估算价为7380万元。
2.4招标范围:土建、装饰、装修、采暖、给排水、电气、消防及场区配套。
2.5工期:2014年519日开工,20151231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还需具有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如中标,必须参与营口市中心血站、市妇幼保健院及市中医院部分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如无人摘取此地块,中标人必须以不低于起始价4445.6万元的价格拍下此地块的使用权,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14日至2014年425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招标代理收费500元,软件公司收费1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512930分,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军分区南行1000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授理。
8. 发布媒体:此公告已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市卫生局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南通里10号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13604972000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   系   人:  董丽
电        话:  0417-3827055  
传        真:  0417-3827055 
                      
 
来源:      时间:2014-04-15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