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老边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811-00090 二、项目名称:营口市老边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老边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供应商名称:辽宁科维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新联大街120号 中标(成交)金额:1,335,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老边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老边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C23060100普查服务) 服务范围:(一)普查对象与内容 1、普查对象 全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 2、检测项目 按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样品任务清单中的样品测试指标与测试方法,进行样品的物理、 化学指标测定。耕地园地的土壤样品检测指标,以及林地、草地、盐碱荒地的土壤样品检测指标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附录F。 包括pH值、阳离子交换量、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硫、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有效钼、总汞、总砷、总铅、总镉、总铬、总镍、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水溶性盐等。 服务要求:(二)具体技术要求 1、检测人员要求:实验室具有与所投标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 2、检测方法要求:实验室投标的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规定的检测方法一致且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 (三)项目要求 中标人需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关文件及技术规程、规范,完成中标土壤样品采集和检测化验、质量控制、数据库建设、土壤类型图编制等相关工作。 样品采集和检测化验:自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检测,样品检测指标与方法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及附录F要求,对中标土壤样品进行分析检测,将检测结果数据报送采购人。 质量控制:样品检测全过程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及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等进行质量控制,按期提供检测数据,出具检测报告。 数据库建设:检测完成后按采购人的要求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进行数据库建设。 土壤类型图编制:中标人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完成土壤类型图编制。 中标人应根据投标任务要求和检测能力,制定全面系统的服务方案、科学细致的工作计划,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检测任务及成果汇总,为确保检测质量和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应急服务方案和售后服务制度。 中标人应制定保密措施,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向项目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不得擅自发布项目相关信息,不得擅自公开或利用相关数据或成果等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或开展盈利活动。不得将本项目成果进行修改、转换等处理后直接发布。如发生以上情况,采购人可追究中标人责任,导致泄密的,中标人需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全部成果文件。(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项目最终形成的调查数据类成果、文字报告类成果,需由国家、辽宁省普查办及相关涉灾委办厅进行验收并通过。 验收程序:按财政验收程序执行 验收报告:按财政验收报告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铁珺、王雁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老边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按服务类收取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7,686.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老边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营口市老边区东湖大街35号营东大厦 联系方式:0417-66127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汇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老边区君悦俪湾南门市68号甲3楼 (中国太平保险东行50米) 联系方式:1313056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洋 电 话:13130568333 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