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自然资告字[2023] ZM001号 经营口市人民政府批准,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单位:㎡、元/㎡、万元
土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格 | 竞买保 证金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 | ZMQ-2023-4-1 | 天成路东、规划一街南 | 31080.42 | 二类工业用地(M2) | 不小于0.8 | 详见挂牌文件 | 50 | 288 | 268.5348288 | ZMQ-2023-4-2 | 科园路西,三征大街(东海大街)北 | 4014.26 | 二类工业用地(M2) | 不小于0.8 | 详见挂牌文件 | 50 | 288 | 115.610688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 三、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首先须自行到营口信达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办理VPN(地址:金牛山大街西133号,联系电话:15141711654)。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挂牌出让文件》届时在网上发布(http://www.ykgtjy.com/)。申请人可于2023年7月1日9时至2023年8月1日11时,到营口市土地储备中心办理网上挂牌交易有关事项,逾期不再受理。 六、挂牌出让时间 1、申请人办结网上挂牌交易有关事项后,可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营口市土地储备中心网站中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下载取得《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日16时,逾期不再受理。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公告期限为:2023年7月1日9时至2023年7月20日16时。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23年7月21日9时至2023年8月4日10时。 七、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期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工作自营口市人民政府批复后,由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及市营口市土地储备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土地编号ZMQ-2023-4-1号地块竞买保证金按挂牌起始价30%缴纳,土地编号ZMQ-2023-4-2号地块竞买保证金按挂牌起始价100%缴纳。 3、本期挂牌出让地块净地交付责任主体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地块挂牌成交后,净地交付责任主体与竟得人签订土地交付协议书,并转自然资源部门一份,做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依据。 4、本期挂牌出让2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本期挂牌出让2宗土地用地项目要符合《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政策。该2宗土地其中土地编号为ZMQ-2023-4-1为现状出让。 5、竞得人须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详见《挂牌文件》),到营口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无不可抗力影响无故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者,出让人有权从竞得人已交保证金中扣除成交价款20%的定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宗地另行出让,若另行出让的价格低于本次出让成交价款的,原竞得人还须补交实际差额,并赔偿因违约造成出让人的其他损失。 6、竟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占成交价款20%的定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挂牌事项如有变更及补充,以补充公告为准。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网站(http:/www.ykgtjy.com/)或电话咨询。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417-2877930 联系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17-6655227 联系地址:营口市澄湖西路89号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 营口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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